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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7-17

1、凡从事实验动物饲养、动物实验管理的人员,必须持有新疆自治区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2、从业人员必须热爱实验动物事业,要熟悉实验动物习性并善待实验动物,有扎实的实验动物基本知识和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

3、每年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对患有皮肤病或传染病的人员调离其岗位。

4、在中心,对从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学术讲座,或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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